甲方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,乙方为山东XX机电设备有限公司,交货地点桃仙机场,供货范围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应急救援干粉车的采购。合同金额为598.9万元,甲方要求开具为期8个月金额为179.67万的预付款保函,甲方给于乙方30%的预付款。其他款项按设备到货进场支付至85%,验收合格之后95%。
1. 甲方要求国有股份制银行、四大行出具的保函;
2.企业征信记录中显示2018年有一笔欠息;
3. 项目实际负责人名下没有商业房产来证实反担保能力。
4. 保函格式要求连带责任;
5,供货类项目正常需要10-20%保证金
由建行出函,符合甲方要求;
企业提供一份加盖公章欠息情况说明,说明欠息缘由,承诺对此次项目的履约无影响。
增加第三方反担保人,并提供反担保人名下资产实力证明。
由担保公司对保证金进行代垫,增加反担保。
最终免保证金,4个工作日办理出函。